本报讯(记者 唐小涛)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应注意哪些问题?昨天,市劳动保障局、市地税局、市总工会就此进行了解答。问题一:哪些单位职工应享受医疗保险?回答:市级统筹区城镇职工均应享受。包括统筹区内的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;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;事
业单位及其职工;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;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;中央在渝单位及其职工。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:以非全日制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;自由职业者;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;城镇失业人员;自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其他从业人员。
市级统筹区包括:渝中区、大渡口区、江北区、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南岸区、北部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。其他区县各自为单独的统筹区,参保范围根据当地规定执行。问题二: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如何计算?回答:1.单位缴费: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两部分。
基本医疗保险费———本单位缴费总基数的8%。本单位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超过35%的,由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%,按月为超过35%以上的每个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———本单位职工缴费总基数的1%。
2.职工个人缴费: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%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均应缴纳每人每月2元大额医疗互助基金。
注意: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者均应缴纳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;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者不能只缴纳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。
问题三:医疗保险该如何缴费?回答: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日至10日内,持纳税代码卡(或法人代码卡)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“重庆市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”,从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缴费手续,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划入财政专户。逾期未缴纳的,从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欠缴金额2‰的滞纳金。问题四: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疗保险?回答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均不予支付医疗费用:
1.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、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2.职工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、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;
3.职工因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戒毒、性病、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,以及其他责任事故所发生的费用;
4.应由工伤、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;
5.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。